重庆双福育才中学增设校园监控工程招标书

2017-05-10 14:10:00   来源:   点击:

1.招标范围:增设校园室外、室内监控工程,具体清单及要求附后。

2.工期要求

根据本项目的发展计划,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20 日历天,自发包人通知的中标单位的日期起记。

3.承包方式

本次采用开办费及综合单价包干,单价包干是指:除非另有说明,任何项目单价或整项费用均为包干性质,即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具费、检测试验费、施工管理费、公司经营管理费、保险、利润、国家及地方政府税收及收费、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在限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项目及至整项专业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质保期为一年。

4.报价要求

各投标人须自行勘察施工现场,充分了解综合单价要求的施工内容,一旦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同时报价中相同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以及其中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应报价相同,本工程所有材料均为乙供。

5.工程量清单核实

投标人须根据承包范围自主核定发包人所提供清单的完备性和准确性,若核定后认为发包人所提供的清单存在量、项、清单描述等方面的差异,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所提供的清单格式另行填报工程量偏离清单并计入投标总价。否则,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无任何异议,结算时,除变更洽商、现场签证、暂估价材料及暂估量项目根据合同原则另行计算外其余部分造价不作调整。

6.交回的投标文件应包括:

1)投标书

2)全套工程量清单

7.投标截止时间:

请投标单位务必在2017年5月15日 前将投标书送至 重庆双福育才中学总务处(综合楼510室)  联系电话:85576510,13883806701 ,逾期恕不接受。

8.评标原则

   本工程按照“低价中标”原则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单位。为确保自身权利,务必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结合自身条件、本工程影响投标价格的各种因素及其他因素,并经过仔细慎密考虑后进行报价,以确保投标报价最具竞争力。对未中标单位,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任何预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且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5%,其余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10.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须以信袋密封并加以标记,按投标邀请函中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回。逾期交回的标函将不被接纳。

(2)招标文件不能作未经授权的改动,若有此等改动,投标可能不获考虑。

(3)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须立即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

(4)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任何项目的含义有不明之处,须立即通知招标人,以便在回标截止日之前能够向所有投标人解释。

(5)招标文件中任何项目的错漏若本应可按上述方法予以更正而未能更正,导致投标人投标错误的责任,招标人不会承担。

(6)在整个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及其授权代表有权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删减、解释,并可向投标人发出进一步的书面指令,投标人必须依令执行,不得异议。

所有符合上述条件作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增补、删减、解释等文件将构成今后具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投标文件中若有与招标文件不符的要求,可能不获接纳。如有任何其他建议,可在回标时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对工期、标价的影响。

(8)招标文件中任何项目若未填报价款,则履行该项目的所有费用视作已包括在其他已填报价款的项目单价或价款内。

(9)所有报价项目均应列明数量和单价。投标人若将数个项目以一个总额标价,可能被要求将每项单价分别表示。

(10)投标人填报的各项目综合单价均视为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投标人承诺的条件下的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开办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临时工程费、检测费、各类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费、施工管理费、工程、材料、施工人员保险、所有人工的劳动保护及养老保险费、各种税金、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任何收费、利润等,不因市场价格涨落和汇率变动而调整。

(11)若投标人在交回标函后发觉有错误,可以用书面更正。只要书面更正在截止回标前交回,便可被接纳。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12)若审核标函时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算术错误或遗漏或重复,投标总价亦不会因此而调整。如投标人要求调整投标总价时,招标人有权宣布该标函作废。

(13)招标人在审核标函时若发现有严重错误,认为可能使投标人蒙受损失时,会将错误通知投标人要求他确定是否维持原投标。若投标人要求更正,其投标可能丧失获考虑的机会。

(14)招标人对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及随后可能的议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或支出不负任何责任。

(15)所有投标文件(书面及电子版)均不退还。

11.废标条件

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书即告作废:

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投标文件未密封;

投标函及报价书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02.投标书.doc

03.增设监控设备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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