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于:2017-11-13 08:50:00 访问次数:0次
重庆育才中学校园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校园网络管理,保证校园网络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重要工具和基础设施。校园网站是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展示学校办学成果的重要平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专业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校园网的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制定及应用发展负责。
第四条 校园网管理部门(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参与校园网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制定;
2.负责校园网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3.协助开展辅助教学、管理及服务的应用推广工作;
4.负责校园网用户有关网络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五条 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包括网管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 校园网管理部门负责校园网系统管理,包括机房、交换机、服务器、电源等设备、设施。
第七条 校园网管理部门负责整个校园网内子网主机IP地址划分、分配和域名分配,本校内计算机IP地址的分配、管理、登记。
第八条 未经校园网管理部门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入校园网和因特网。任何用户不得借用校园网从事商业或赢利性活动。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连入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包括网管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并严格执行该条例。
第十条 设立相应的管理员和管理制度;制度包括:
1.安全保护措施;
2.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3.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4.不良信息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十一条
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并批准的IP地址入网。
第十二条
校园网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未经许可,任何入网部门或个人不得开通BBS等信息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