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育才成功学校九龙园校区重庆双福育才中学重庆龙水湖育才中学

重庆育才中学校园网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于:2017-11-13 08:50:00 访问次数:0

重庆育才中学校园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校园网络管理,保证校园网络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重要工具和基础设施。校园网站是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展示学校办学成果的重要平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专业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校园网的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制定及应用发展负责。

    第四条  校园网管理部门(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参与校园网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制定;

      2.负责校园网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3.协助开展辅助教学、管理及服务的应用推广工作;

      4.负责校园网用户有关网络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五条  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包括网管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  校园网管理部门负责校园网系统管理,包括机房、交换机、服务器、电源等设备、设施。

    第七条  校园网管理部门负责整个校园网内子网主机IP地址划分、分配和域名分配,本校内计算机IP地址的分配、管理、登记。

    第八条  未经校园网管理部门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入校园网和因特网。任何用户不得借用校园网从事商业或赢利性活动。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连入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包括网管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并严格执行该条例。

    第十条  设立相应的管理员和管理制度;制度包括:

      1.安全保护措施;

      2.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3.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4.不良信息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十一条

    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并批准的IP地址入网。

    第十二条

校园网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未经许可,任何入网部门或个人不得开通BBS等信息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