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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发明)竞赛规则

发布时间于:2016-10-18 09:29:00 访问次数:0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发明)竞赛规则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最直观体现为发明创造。最终需要参赛者拿具有一定功能或者实际意义的实物作品参赛,并能在参赛展示中准确讲解或演示其独特功能。请参赛者务必深刻了解评审原则。

一、中学生项目学科分类

1.数学:包括代数、分析、组合数学、博弈论、几何与 拓扑、概率与统计等。

2.物理与天文学:包括力学、磁学、电磁学、光学、热 学、天体物理、凝聚态物理、等离子体物理、核与粒子物理、 天文和宇宙学、生物物理、计算物理、半导体材料、超导材料、物理仪器等。

3.化学: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 学、材料化学、计算化学、环境化学、化学工程等。

4.动物学:包括动物行为学、生态学、细胞学、发育生 物学、遗传学、动物营养和生长、动物生理学、动物分类和 进化等。

5.植物学:包括植物生长和发育、植物生态学、遗传学 (育种)、植物病理学、生理学、植物分类和进化、农林科学等。

6.微生物学:包括应用微生物学、细菌微生物学、环境 微生物学、微生物遗传学、病毒学和抗生素等。

7.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包括分析生物化学、医药生 物化学、结构生物化学、细胞和分子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等。

8.医学与健康学:包括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生理学、 疾病遗传学和分子生物学、免疫学、营养学、病理生理学、 转化医学等。

9.环境科学与工程:包括大气科学、气候科学、环境对 生态系统影响、地球科学、水科学、生物降解、土地开垦、 水土保护和改良、水资源管理、污染控制,废物的回收、管 理和处置等。

10.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 计算机制图技术、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网络安全、 数据库、操作系统、编程、电路、物联网、微控制器、网络 与数据通讯、传感器、信号处理、机器人与智能机等。

11.工程学:包括航天与航空工程、土木工程、汽车工 程、船舶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 制热与制冷工程等。

12.能源科学:包括替代燃料、燃料电池和电池发展、 4 微生物燃料电池、太阳能材料、水力发电、核能、太阳能、 火力发电、风能等。

13.行为和社会科学:包括发展心理学、认知心理学、 生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类学、教育学等。

二、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者在竞赛申报时为国内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等 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每个参赛学生(包括集体项目的学生)在一届大赛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加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2.参加全国竞赛的项目由省级竞赛获奖项目按规定名 额择优推荐申请。

3.申报项目必须是从当年 7 1 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集体项目要求:

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超过 3 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 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或高中) 的学生合作项目。

2)集体项目不能在研究过程中及参赛中途加入新成员。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熟悉项目各项工作,合作、分 担研究任务,提交的研究成果应为所有成员共同完成。

3)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4)多人集体完成的项目不能作为个人项目申报。如该 项目可以分为数个子项目,某个子项目确系某一申报人独立 完成,可以将该项目作为完成人的个人项目申报。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果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需持 续一年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二)不接受的申报:

1.项目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或妨害公共利益。

2.涉及有潜在风险的微生物,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器官、血液和其他体液的小学生研究项目。

3.不符合申报项目要求(参见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 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完整填写的申报书。

2.查新报告:每名申报者须在项目研究开始前和申报参 赛前对项目选题和内容分别进行查新检索,并提交查新报告。

3.项目研究报告及附件:项目研究报告字数应在 1 万字 以内,附件只提交研究报告中的辅助图片,大小不超过 5MB 其他附件材料只填报清单,申报时不需要提交。入围终评的 项目,需在终评问辩现场向评委提供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申报时清单中列出的附件材料。

4.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出具 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出具证明, 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等管理部门 出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三、表彰和奖励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奖项分等级奖和专项奖。等级奖获 奖比例约为:一等奖 15%、二等奖 35%、三等奖 50%,颁发证 书和奖牌,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专项奖由设奖单位进行表 彰,颁发证书、奖金或奖品等。

四、评审

(一)评审原则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三自三性原则进行评审。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主要论点的证据和数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 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项 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

4.创新性:指在解决问题的方法、数据的分析和使用、工具(设备)的设计或使用方面的改进和创新;从新的角度或以新的方式方法回答或解决了一个科学技术课题;提出新 的科学技术问题并予以回答或解决。

5.科学性:指项目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研究方 法的合理和正确性,依据的科学理论的可靠性,论证推理符 合逻辑等。

6.实用性:指项目成果预期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包括影响范围、应用价值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项目的评审重点考查项目研究过程中对于探究 式学习方法的实践应用。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核:所有申报项目材料根据规则进行资格审核, 符合规则的项目将获得参加初评的资格。

2.初评:通过参赛资格审核的项目由评委会组织学科专 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络评审。项目初评通过率约为 80%。通 过初评的中学生项目入围参加终评,评选一、二、三等奖; 通过初评的小学生项目成绩排序排名前 50%项目入围终评, 评选出一、二等奖,其余项目获得三等奖。

3.终评: 1)等级奖评审:大赛组委会选聘国内外高等院校、科 研院所的学科专家组成终评评审委员会,通过审阅材料和现 场问辩,评选产生大赛各奖项。入围终评项目须由申报者本 人参加终评评审活动。如未参加终评的中学生项目将视为自 动放弃参赛资格,未参加终评的小学项目给予三等奖,由此 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2)专项奖评审:由设奖单位单独评选或委托大赛评委 会评选。专项奖评审原则不得与大赛评审原则相悖。

4.申报和初评阶段,出现对参赛项目的投诉且经调查属 实,或经评审专家调查发现参赛项目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 弊等问题,取消项目参赛资格。终评阶段,如发现参赛项目存 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取消项目参赛资格;项目作者答辩 情况或研究项目实际水平不符合获奖标准,经评审委员会表 决,可不授予竞赛奖项。

五、终评展示和交流活动

1.参赛学生有义务参加大赛组织的公开展示、公众讲解 和学生交流等各项活动。

2.项目展示按学科分区,由组委会提供展示场地、项目 展区的展板、展台、电源和基本工具。

3.每个项目分配的展示空间由项目作者负责设计制作, 并负责展示材料的携带、安装布设、保管和维护。有实物的 项目,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

4.每个项目应制作 1 块展板(高 1.2 米,宽 0.9 米)。 参展实物高不超过 2 米,宽不超过 1.5 米,重量不超过 100 千克。项目展示材料中不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 展品用电电压不得超过 220 伏。

5.项目的展示材料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姓名、专家评价、 媒体报道材料、以往获奖情况、正在申请或已获得专利情况 等信息,不得出现侵犯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内容。

 6.项目布展完毕后需要接受组委会的检查,包括展板、 展品、展示内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评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