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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育才中学学术报告厅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于:2017-11-13 08:51:00 访问次数:0

重庆育才中学学术报告厅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育才中学学术报告厅是学校集会、师生文艺演出等活动的重要场所。信息中心作为学术报告厅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使用学术报告厅,特指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学术报告厅使用安排

学术报告厅由学校行政办公室统一协调使用,使用部门须提前半天将使用通知单提交信息中心。

  1. 学术报告厅管理人员职责:

  1. 经常检查设备,如遇故障,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联系后勤或维护公司进行处理。

  2. 熟悉学术报告厅内所有设备的使用方法,保证会议、演出等所需灯光、音响效果。

  3. 管理人员至少在活动开始半小时之前完成所需设备的调试。如开会、讲座等只需要音响和投影的活动,只需一名教师即可。如遇演出、展示课等大型活动,管理人员须提前向中心主任汇报,协调信息中心其他老师参加。

  4. 督促使用部门及时回收喷绘背景,清理舞台场地。严禁将道具、喷绘背景等物品覆盖舞台灯具、音响等设备。

  5. 保证学术报告厅内用电安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设备配电房,禁止学生在配电房更换衣服。

  6. 每次开放学术报告厅后,做好相应登记记录。